第(3/3)页 我便一脸放心地消失在街道尽头。 随便买一台杂牌机,再用身份证补办一张手机卡,我便心满意足地往蛇楼折返。 在往蛇楼折返的路途中,我还随手买了几个房间灯泡,准备将504房里的坏灯泡换掉。 “蓝鬼已经被收入守则中,504房可以继续居住了,我可不想整天泡在恐怖书店中,没病都会被吓出病来。”默默嘀咕一句,我便迈步进入恐怖书店当中。 不知是不是李繁森的缘故,恐怖书店在今天终于有了营业额。 随着恐怖书店有了营业额,几行小字在守则页面上浮现。 “首次获得营业额,奖励10颗鬼眼,是否领取?” “鬼眼:名如其名,正是鬼魂的眼睛,虽然它们满含怨气,却是强化天赋技能的最好材料。” “温馨提示:鬼眼乃是虚幻之物,并不需要你随时携带,你可存放在鬼物或异物的体内。” 看见守则上这几行小字,我立即跑进员工休息室,将门反锁。 “领取。”我在守则上写下“领取”二字,紧接着,一股腥臭的气味传了出来。 “鬼眼呢?我怎么看不见?”确认领取之后,除了有一股腥臭的气味飘出,守则上并无异变。 不过只过了一会,我便恍然大悟,鬼眼取自鬼魂,和鬼一样乃是虚幻之物,要用阴瞳才能看见。 我当即紧闭双眸,在心海中默念:“开启阴瞳。” 默念完毕,我猛然睁开双眸。 首次的不适感已经消失,我没有流下血泪,也没有感到痛痒,仅是眼白变黑,眼瞳变为紫红色。 撑着紫红的眼瞳,我皱起眉头扫视守则页面。 只见十颗圆溜溜的黑色雾珠,跳入我的眼眶。 “这些便是鬼眼么?”我轻轻捏了捏其中一颗鬼眼,手指上即刻传来一阵冰冷。 “好冷。”我冷不防地放开手指,不再触碰它们。 “上面说,鬼眼可存放在鬼物或异物的体内,现在才10颗鬼眼,远远不够强化天赋技能,先将它们放好吧。” “鬼物图鉴中有三个鬼物,但这三个鬼物都不会听从我的命令,我只能将这些鬼眼放入李英秧中了。” 打定主意,我便将李英秧召唤而出。 “这些珠子,你拿去吧。”我指着守则上的鬼眼说道。 “好的,叔叔。”却不知李英秧直接张开嘴巴,“嘎嘣嘎嘣”地咀嚼起这些鬼眼。 “你这是吃了它们?”我一时急了,赶紧说道。 “呃,是啊。”李英秧一愣。 “靠,我叫你拿去放好,不是叫你吃掉,亏大发了啊。”员工休息室中,响起我的痛苦哀嚎。 第(3/3)页